一、交通工傷認定有怎樣的標準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于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為工傷。
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于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述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二、交通事故工傷認定的證據材料
交通事故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主要是以下證明材料:
(一)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
(二)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
1、委托律師代理的,律師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隨身攜帶律師證備驗;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要向勞動局提交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工傷認定申請表。
工傷認定申請表是認定工傷的基本材料,包括事故者的個人自然信息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屬于下列情況應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1、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
2、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或者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應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其他證明;
5、由于機動車引事故起的傷亡提出工傷認定的,應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證明;不屬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
6、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應當由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
7、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認定因工死亡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
8、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應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證明;
9、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應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有效證明;
10、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應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四)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當提交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職工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包括工資條、工資卡或其他工資支付憑證)、工作證或工卡、單位出入證、單位同事的證明等等。
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確定勞動關系。依法定程序處理勞動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
(五)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的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機構(或鑒定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六)受傷害職工就醫醫院出具的病歷。
另外,在工傷認定程序中,有些傷亡者有兩個以上的姓名,病歷、診斷證明、勞動合同上的姓名與居民身份證上姓名不一致的,應提交相關公安部門證明系同一人的結論。
交通事故工傷可以說是一種特殊的工傷事故了,因為事故的發生是在職工上下班的路途中,而并非發生在工作過程中。而在認定的時候,具體的標準也與普通工傷事故的認定標準不一樣。屬于交通事故工傷的,在交通事故賠償不足的情況下,其實還可以申請工傷賠償。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注意什么?
自己申請工傷認定應準備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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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其森,男,中共黨員,山東民橋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具有A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先后作為濟寧市司法局值班律師、濟寧廣播電視臺嘉賓律師、多家單位法律顧問。其法學理論功底深厚,邏輯思維嚴謹,多年從事法律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作為執業理念,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維護委托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辦理過多起疑難復雜的刑事、民商事訴訟、業務談判等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法律事務,幫助困難群體爭取合法權益。執業中運用嫻熟的辦案技巧和訴訟策略,為委托人處理了各種棘手的法律問題,以專業、細致、高效的辦案風格獲得當事人的一致好評及推薦,享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評為“先進個人”! 位于:山東省濟寧市區火炬路與金宇路交叉口,向東50米金宇路路南的英特力科技樓5樓518室。面談前,請先電話15563765225預約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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