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工傷復發提交以下材料:
第一、《工傷復發確認申請表》;
鑒定機構會向工傷人員以及用人單位出具《工傷復發確認申請表》,工傷人員或用人單位填寫表格。
第二、《工傷認定書》;
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去工傷人員工作當地的單位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根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后,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后出具的法律文書,用來證明該職工是否因工受傷。據法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工傷認定申請表是由工傷人員或用人單位去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拿;
(二)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合同或者口頭協議達成的勞動雇傭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由醫療機構診斷的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第三、《鑒定結論書》;
工傷人員或用人單位拿著以上材料去醫院要求其出具工傷傷殘鑒定證書,再去社會保障局拿工傷鑒定結論書。
第四、《工傷復發確認聯系單》;
根據相關規定,工傷人員經醫療鑒定機構鑒定后,原受傷的部位傷情復發治療所需要支付的醫療費用,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審核支付。傷情復雜的,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出具《工傷復發確認聯系單》交給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人員。
第五、到診療工傷的醫療機構拿取診斷證明和相關材料。
另外,假若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的相關人員會當面一次性以書面形式告訴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哪些材料。申請人再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就會受理。
根據法律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工作事故發生的那一天起開始算,在30天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給工傷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工作事故發生那一天起開始算,在1年內自己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復發如何認定
職工工傷復發怎么辦
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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