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聯系不上能起訴立案嗎
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可以起訴的,法院會立案的,由債務人原住所地或其財產所在地法院管轄。
法院應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受理后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后可缺席判決;借貸關系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二十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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