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制社會的發展下,法律給予公民應有的權利和職責,在勞動者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就有明顯的體現。其中就關于勞動者在工傷處理相關認定單位如沒有按照事情進行認定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相關部門進行投訴,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但是一般情況此種訴訟請求并不能取得強制性執行。
勞動監察部門或者當地的社保局。投訴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不產生強制執行力。如果投訴無效,你只能走司法程序,即申請勞動爭議仲裁,仲裁不行的話,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
一、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的決定不服的;
(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
(三)用人單位對經辦機構確定的單位繳費費率不服的;
(四)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認為經辦機構未履行有關協議或者規定的;
(五)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對經辦機構核定的工傷保險待遇有異議的。
二、工傷的重點:
1、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保?
2、工傷認定申請是否下來?
3、工傷認定后,工傷保險待遇。
三、相關問題
1勞動者可以在哪些方面投訴舉報用人單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簽訂、履行的情況;是否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執行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是否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是否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是否參加各項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等等。
2發生了用人單位侵害勞動者的行為時,可以向哪個部門投訴?有沒有時間限制?
勞動者認為用人單位侵犯其勞動保障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投訴。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
3國家對用人單位的侵權行為有哪些具體的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國務院頒布的《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423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也頒布《關于實施若干規定》(勞社部第25號令)。如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安排女職工、未成年工從事禁忌性勞動的,給予女職工產假低于法定天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責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不依法訂立勞動合同,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勞動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用人單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時,瞞報工資數額或者職工人數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處瞞報工資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4對用人單位不服從行政處理和行政處罰決定時怎么辦?
對用人單位不服從行政處罰決定和行政處罰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不起訴,又不回復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根據《行政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辦公廳“法辦[1998]69號”文件有關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關于怎樣投訴工傷認定部門的問題上文已經詳細為您說明。在勞動者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過程中應擔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嚴禁有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出現。同時,勞動者若是在維權的過程中不知如何操作,可以相關的專業人士進行咨詢以及了解。
員工個人如何申請工傷認定
2020年最新農民工工傷賠償標準
2020最新工傷鑒定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夫妻債務協議一般包含哪些內容
2021-03-14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時候給舉證期限
2021-02-08沒領結婚證的婚姻關系如何了斷
2021-02-22對保險欺詐規定的三種仲裁方式是
2021-03-03強制執行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15無責撞死人要坐牢嗎
2021-02-01寄存人不支付保管費怎么辦
2021-01-13承包合同對方無法履行怎么處理
2020-11-12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條件與程序有哪些
2021-02-08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可以遺贈嗎
2021-01-18農村房屋確權發證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1-01-04建筑工程的概念是什么
2021-03-10勞務合同簽一年辭職需注意什么
2020-12-20駕駛員實習期肇事是否應予理賠
2020-12-24貨物運輸途中滅失,代辦托運人需要賠償嗎
2021-01-03保險人在賠償后的權利有哪些
2020-12-04保險合同從何時起開始成立和生效
2020-12-12財產保險合同履行的原則有哪些
2021-01-27保險對方車主不理賠怎么處理
2021-03-11交警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要幾天
202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