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法律援助形式有哪些?
2、民事、行政訴訟代理
4、公證證明
5、法律咨詢、代擬法律文書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務。
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有什么義務和責任?
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并將決定書及具體承辦援助事項的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通知受援人,由法律援助承辦人員與法律援助機構、受援人三方共同簽訂“法律援助協議”,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受援人的主要義務是:
(1)遵守法律規定,按法律援助協議的規定和法律援助承辦人員進行必要的合作。
(2)受援人因所需援助案件或事項的解決而獲取較大利益時,應當向法律援助機構支付服務費用。對以欺騙方式獲得法律援助的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撤銷其受援資格,并責令其支付已獲得服務的全部費用。
申請法律援助的程序是怎樣?
(一)申請人向審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轉交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協助提供。
注意:
申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二)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進行審查。
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及時決定提供法律援助;對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理由。
注意:
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在有需要法律援助卻不能夠申請到的時候,來律霸網找律師幫助也是一樣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假合同章的合同生效嗎
2020-11-13鄰居住改商噪音擾民,其他業主如何維權
2021-02-27主合同無效定金返還嗎
2021-02-02被財產保全了銀行卡還能用嗎
2021-01-12房屋有抵押買賣也不破租賃嗎
2021-02-06唯一住房如何豁免執行
2021-01-08怎么認定勞動合同變更是否合理
2020-11-09嫖娼被抓不能來上班屬于無故曠工嗎
2021-01-11恢復勞動關系一裁終局是否適用
2020-12-31人民調解協議書的效力如何,可以反悔嗎
2021-02-19單位不交社保仲裁時效是多久
2020-12-23被辭退會影響找工作嗎
2021-02-24壽險詐騙的類型包括哪些
2021-03-22意外傷害保險分為哪些種類
2020-11-21如何簽訂保險合同,怎么看懂保險合同
2020-11-20車主無責保險拒賠車損合法嗎
2020-11-14車撞犬引發的保險理賠問題
2021-01-05護理保險是什么
2020-12-15保險合同糾紛的告知義務是什么
2021-03-05保險合同簽訂后可以撤銷嗎
2021-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