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數罪并罰的情形有幾種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同法律條件下適用數罪并罰原則的具體規則分為以下三種:
1、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合并處罰規則
我國刑法第69條規定表明,我國刑法規定的數罪并罰原則及由此而決定的基本適用規則,是以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罪的情形為標準確立的。
2、刑罰執行期間發現漏罪的合并處罰規則
我國刑法第70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法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后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根據該條規定,對刑罰執行期間發現漏罪的合并處罰規則,可概括為“先并后減”。
3、刑罰執行期間又犯新罪的合并處罰規則
我國刑法第71條規定:“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行完畢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根據該條規定,對刑法執行期間又犯新罪的合并處罰規則,可概括為“先減后并”。
二、再犯新罪數罪并罰注意哪些事項?
在再犯新罪進行并罰的時候,還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緩刑期間再犯新罪的并罰。我國刑法第77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后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69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2)假釋期間再犯新罪的并罰。我國刑法第86條第1款規定: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在假釋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應當撤銷假釋,依照本法第71條的規定實行數罪并罰。
在一人犯數罪的情況下,其實很多時候都是會對犯罪分子數罪并罰,不過具體是按照什么規則數罪并罰,就要結合不同的情況確定。有些時候在服刑期間,發現有漏罪沒有處理,或者又犯新罪的話,那么也是會對犯罪分子數罪并罰的。至于數罪并罰的原則,主要就包括了并科原則、吸收原則、限制加重原則。
數罪并罰最高刑期是多長
法律中規定什么情況數罪并罰
受賄罪中的哪些行為會數罪并罰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司法賠償案件不公開質證應當滿足哪些條件
2020-11-15持有假護照要負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24離婚協議中六種無效的約定
2021-02-12被財產保全了銀行卡還能用嗎
2021-01-12技術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2021-01-12闖紅燈如何界定,誤闖紅燈怎么辦
2020-12-08買賣雙方跳過中介私下成交是否還需付中介費
2021-02-09二手房中介常見騙術,買二手房防止上當需要注意什么
2021-02-01正式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0-12-30如何確定公司在外地注冊的勞動爭議仲裁管轄
2020-11-08投保人在投保時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利益
2020-12-12保險合同要怎么簽訂
2021-03-01公眾責任保險合同的基本內容
2021-02-27保證保險合同糾紛怎么處理
2021-01-15法院可以查封個人失業保險金嗎
2021-02-17保險公司全險賠償范圍
2020-12-18從保險代理人處買到不存在的保險
2020-11-25保險欺詐有哪些形式
2020-12-11防范保險欺詐的對策是怎樣的
2020-11-29車禍后保險公司理賠時間
20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