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在勞動的過程中受傷,是無法避免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在勞動中受傷都屬于工傷,工傷的認定必須要符合法律的規定。那么,在法律上,工傷認定對象究竟是誰呢?此外,如果勞動者提前上下班而遇車禍能否認定為工傷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闡明。
一、工傷認定對象是誰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以及勞動保障部第17號令《工傷認定辦法》(2003年9月發布)的規定,工傷認定的對象一般包括具備下列條件的職工:
(1)存在受到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事實;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3)要有相關的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
這里的“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各種用工形式以及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
2、關于工傷認定的對象應把握以下幾點:
(1)《工傷保險條例》適用范圍內的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申請工傷認定并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2)《工傷保險條例》適用范圍內的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其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并符合受理條件的,勞動保障部門應予受理。
(3)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消登記、備案的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傷殘、死亡的,這些職工和童工不需申請工傷認定,直接由單位給予一次性賠償,單位拒不給付賠償的,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予以處理。
二、提前上下班遇車禍能否認定為工傷
1、提前下班能否認定為工傷
根據相關 法律規定,提前下班遇到車禍能認定為工傷,因為提前下班是違反了公司企業的管理規定,但只是內部規定,而工傷保險條例并沒有規定提前下班遇到車禍不能認定為工傷。至于違反了規定,那是你管理上的問題,另外解決。
2、提前上班能否認定為工傷
職工向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只要公司企業不能提出證據,證明職工不是在上班途中,那就能認定為工傷。此時的證明責任在公司企業。
希望對解決您的法律問題能有一定的作用。事實上,我國法律規定,勞動者在上下班的途中因遇到交通事故而受傷的屬于工傷,但在實踐中,有不少用人單位對于此種情況的認定經常會與勞動者發生糾紛,如果您不知道對于這些糾紛該如何解決,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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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交通事故工傷認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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