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工傷后一般是由工傷基金向其支付相應的賠償金,但獲得此賠償金的前提是,勞動者符合工傷認定的條件,確實屬于工傷。那么,在法律上,工傷認定的條件究竟有哪些呢?此外,在實踐中,職工受傷怎樣才算是工傷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一、工傷認定的條件有哪些
工傷認定有工作時間要素、工作場所要素、工作原因要素、主觀過錯要素等。
1、工作時間要素:工作時間是指法律規定或者單位要求職工工作的時間;用人單位規定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是指單位確定的工作時間。構成工傷限于發生在工作時間內的事故傷害;在工作時間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2、工作場所要素:工作場所是指職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場所,以及領導臨時指派職工從事工作的場所。成工傷限于發生在工作場所內的事故傷害;在工作場所以外的事故傷害一般不構成工傷。
3、工作原因要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構成工傷。 雖然不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之內,但是只要事故傷害與工作有關,是因執行職務或者業務的原因而發生,也構成工傷。
4、主觀要素:除了勞動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傷害以外,即使勞動者有過失或者重大過失,仍然認定為工傷。
5、其他:特殊情況下構成工傷,僅限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特殊情形。
二、職工受傷怎樣才算工傷
1、當認定為工傷:
(1)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3、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
(2)醉酒導致傷亡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希望對解決您的法律問題能有一定的幫助。此外,我們需要注意的時,我國法律對工傷的認定、賠償等要求是比較嚴格的,它要求勞動者提交一定的材料,并且按照規定的程序去走,如果在具體實踐中,您不知道該如何去做,那么建議您可以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幫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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