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勞動法的普及,有越來越多的勞動者知道要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到了傷害,那么是可以向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賠償的,如果工傷認定超出規定時限怎么辦?如果在勞動者離開崗位后發現患有工傷,那么也可以在鑒定患病后的一年內申請進行工傷認定。
一、超出時限該怎么辦
曾經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當時沒有發現罹患職業病、離開工作崗位后被診斷或鑒定為職業病的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自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辦理退休手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退休人員;
2、勞動或聘用合同期滿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勞動或聘用合同后,未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人員。
經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前款第1項人員符合領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條件的,按就高原則以本人退休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或者確診職業病前12個月的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計發。前款第2項人員被鑒定為一級至十級傷殘、按《條例》規定應以本人工資作為基數享受相關待遇的,按本人終止或者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前 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計發。
二、工傷認定條件:
1、工作時間及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8、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9、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10、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不予工傷認定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三、工傷認定資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職業病診斷證明書/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4、其它相關資料。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有關信息,在上文中也回答了工傷認定超出規定時限怎么辦,我國的勞動法中有著明確的規定,如果勞動者患有工傷,用人單位則必須按照規定支付給員工醫療費、補助費及受傷期間的工資等費用,如果有不支付的情況,也可以通過勞動仲裁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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