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辦理離婚登記之后就可以進行買房了,法律沒有規定有具體的流程,畢竟假離婚買房是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的。
虛假離婚有什么后果
虛假離婚雖然履行了離婚的程序,但欠缺離婚的條件。因此,對于虛假離婚的效力應當區分以下兩種情形:
1、虛假離婚當事人均未與第三人結婚的,其離婚可以被宣告無效。
現行的《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條例》,為最大限度保障婚姻自由,尊重當事人人身自由及隱私,在行政程序上已取消對虛假離婚的處罰,婚姻登記機關也不再對虛假離婚登記行使撤銷權。
因此,通過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的虛假離婚,無法獲得婚姻關系上的救濟,所產生的后果應由當事人承擔。
虛假離婚當事人系在人民法院騙取離婚調解書的,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由法院裁定撤銷原離婚調解書。值得注意的是,虛假離婚屬于宣告無效而非當然無效,只有經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宣告離婚無效并收回離婚證、離婚調解書,始為自離婚之日起無效,婚姻關系視為未解除。未經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宣告無效的,仍應認為虛假離婚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
2、虛假離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已經與第三人結婚的,應承認其再婚有效
此時虛假離婚當事人請求宣告虛假離婚無效的請求權消滅,原虛假離婚確定的發生法律效力。
實踐中夫妻雙方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后,婚姻關系就已解除。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旦辦理離婚登記,就是真離婚。
此時如果在“假離婚”期間一方變心,另一方不可能以當時意思表示虛假提出抗辯來證明婚姻有效。
什么是虛假婚姻
虛假婚姻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假離婚。假離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本無離婚的真實意思而因雙方通謀或受對方欺詐而作出離婚的意思表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行政訴訟法發展了幾年
2021-01-23個人注冊商標的流程及所需資料有哪些
2021-01-06怎樣辦理交通事故傷殘評定
2021-02-06離婚時,經濟適用房如何分割?
2021-02-09集資房如何辦理可上市產權
2021-03-21可以單獨簽訂試用期合同嗎
2021-01-15勞動關系解除后用人單位須在15日內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2021-02-28實習期滿工傷 未簽合同的賠償
2020-12-09勞動糾紛調解手續有哪些
2021-02-02保險合同怎樣生效?
2020-12-13移出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的期限
2021-01-12從一則保險拒賠案分析國際貨運
2021-01-06第三者強制責任保險的理賠原則
2020-12-18營業房拆遷和住宅拆遷補償一樣嗎
2021-02-05國家對拆遷安置有沒有統一政策
2020-12-25人口安置補償費有多少
2021-02-28買房要做好核實房本和確認房主等工作
2021-01-14廣州城中村改造應為蟻族留一條后路
2021-01-20廠房拆遷評估要注意些什么
2021-01-17租的商鋪拆遷了,房東和承租人怎么分配拆遷款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