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盜竊罪相信大家都不會感到陌生,在現實生活中,盜竊、詐騙也說是經常可見的,而其中只有達到了規定的立案標準之后,那么才能被認定為犯罪,之后也才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那法律中規定的盜竊罪最高刑罰是什么呢?下面就讓律霸小編來為你解答疑惑吧。
一、盜竊罪最高刑罰是什么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2]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以三萬元至十萬元為起點。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為起點。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該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并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參照上列數額,確定該地區執行的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二、如何認定為盜竊罪
盜竊的公私財物,既包括有形的貨幣、金銀首飾等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天然氣等無形的財產。對于偷拿自己家的財物或者近親屬的財物,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處罰時也應與在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對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為的、因受災生活困難偶爾偷竊財物的、或者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分贓甚微的,可不作盜竊罪處理,必要時,可由主管機關予以適當處罰。把偷竊自己家屬或近親屬財物的行為與社會上的盜竊犯罪行為加以區別。《解釋》規定,對此類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對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在處理時也應同社會上作案的有所區別。
根據《解釋》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
1、已滿16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贓、退賠的;
3、主動投案的;
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
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
由于在刑法修正案八當中取消了盜竊罪的死刑處罰,因此就當前的規定來看,盜竊罪最高刑罰就是無期徒刑了,現實中即使罪犯的犯罪數額再大、情節再嚴重,也是不可以對其判處死刑的,就連死緩也是不能判處。另外,如果構成盜竊罪同時又滿足了其他條件,那么獲得緩刑判決也不是沒有可能。
2020團伙盜竊罪從犯量刑標準
什么是盜竊罪,犯罪構成是怎樣的
盜竊罪判幾年,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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