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在處罰中判緩刑也是刑法上的一種處罰,我國是一個法治社會,近幾十年的發展,法制化程度已經變得非常先進,人們都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對于判處緩刑的人是有很多限制,要是事業單位人員判緩刑有著特殊的處罰規定,那一般拘役影響公職嗎?下面就詳細介紹。
一、一般拘役影響公職嗎?
一般情況下要被開除職位。
二、國企干部被判刑開除(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事業單位人員被判刑開除公職(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中第六、規范解聘辭聘制度:受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五)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收監執行的,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依據以上規定,聘用單位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無須經濟補償!!
四、公務員被判刑開除公職的法律依據
第九條行政機關公務員受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與單位的人事關系,不得再擔任公務員職務。
第十七條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五十二條有違法違紀行為應當受到處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在處分決定機關作出處分決定前已經退休的,不再給予處分;但是,依法應當給予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應當按照規定相應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五十四條對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給予處分,參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其他相關規定
人事部關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人函〔1999〕177號):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處理問題:(七)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后如原單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公務員法》第二十四條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開除公職的;(三)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我國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斷的增強,人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增強,法律已經走進了每家每戶,法律在保護者每一個公民,在處罰上緩刑人員如果是事業單位人員就要將職位開除,從而來保證公職人員能夠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拘役是坐牢嗎,會留案底嗎?
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拘役應該在哪執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殺人案主犯主謀如何量刑
2021-02-24勞動仲裁法律援助條件需要哪些
2021-02-17公司分立的條件申請
2020-12-08中小企業實行股權激勵有什么好處
2021-02-06商標轉讓的條件是什么
2021-02-28擔保公司怎樣才能是抵押權人
2020-12-21設立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什么條件
2020-12-06女子分手后生下孩子,男方否應當承擔撫養費
2021-02-24承包經營權能否繼承
2021-01-16法院公告期算在審理里嗎
2021-02-07撿來的孩子不能盲目抱養 只有依法辦收養手續
2020-11-28交通事故索賠需要準備哪些醫療費證據
2021-01-15香港人和內地人結婚手續
2020-12-22實名購房有什么作用
2020-11-23勞務合同適用什么法律
2020-12-11合同爭議是否應該先仲裁再訴訟
2020-11-24保險公司的押金怎么退
2020-11-07保險經營范圍和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有限制嗎
2020-12-14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1船舶油污損害賠償強制保險是什么意思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