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不僅一些罪名很相似,其中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其實也是讓很多人分不清楚的。那到底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之間有哪些不同呢?除了刑事拘留外,還有司法拘留,那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之間又有哪些差異之處?律師356小編馬上為你作介紹。
一、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的區別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訴訟過程中,法院對于有嚴重妨礙訴訟行為的訴訟參與人以及其他人員采用的一種強制性手段。刑事拘留與司法拘留的主要區別是:
1、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種預防性措施,它是針對可能出現的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則是一種排除性措施,是針對已經出現的妨礙訴訟活動的嚴重行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據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則是分別根據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采用的。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刑事訴訟強制措施,適用對象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適用對象是所有在訴訟過程中實施了妨害訴訟行為的人,既包括訴訟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也包括案外人。
4、有權采用的機關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決定,并由公安機關執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決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行。
5、與判決的關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僅僅是對有妨害訴訟行為人的懲戒,與判決結果無任何關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拘最長為37日;司法拘留的期限則最長為15日。刑事訴訟法第161條規定,在法庭審判過程中,如果訴訟參與人或者旁聽人員違反法庭秩序,審判長應當警告制止。對不聽制止的,可以強行帶出法庭;情節嚴重的,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罰款、拘留必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被處罰人罰款、拘留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該條規定的拘留屬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
二、刑事拘留和拘役的區別
拘役與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雖然都是短期剝奪自由的強制方法,但它們之間存在著明顯的區別:
1、性質不同。拘役是刑罰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行政拘留屬于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于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2、適用的對象不同。拘役適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適用于《刑事訴訟法》第61條規定的七種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適用于違反治安管、,尚未達到犯罪程度的行為人;民事拘留適用于具有《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定的六種行為之一,但又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訴訟參與人或其他人。
3、適用的機關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適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則由公安機關適用依據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適用以刑法為依據;刑事拘留的適用以刑事訴訟法和逮捕拘留條例為依據;行政拘留的適用以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為依據;民事拘留的適用以民事訴訟法為依據。
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延長至30日;行政拘留的期限為1日以上15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為15日以下。
包括期限、與判決的關系、有權采用的機關、適用對象、法律性質、法律根據等等。當然,刑事拘留和刑事拘役的具體適用階段也是不一樣的,前者在判刑之前適用,而后者則是判刑之后作出的。
刑事拘留適用于哪些人?
親人被刑事拘留了怎么辦
刑事拘留最長期限是多久2020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網上怎么向勞動局投訴
2021-03-14空白背書匯票能出借嗎
2021-02-18未婚生子男方不給撫養費有什么后果
2020-11-09離婚后女方贍養費標準是什么
2020-12-26對保險欺詐規定的三種仲裁方式是
2021-03-03婚內出軌是否影響財產分割
2021-03-01合同中知識產權免責怎么約定
2020-12-08有簽名沒有公章的合同是否有效
2021-02-11公司倒閉員工按入職時間怎么賠償
2021-01-18試用期想辭職不給辦離職手續怎么辦
2021-03-21公司倒閉勞務外包工有賠償嗎
2021-02-08如何合法辭退員工
2020-11-08社保繳費基數低勞動仲裁補幾年
2020-12-17補繳社會保險是否屬于勞動糾紛
2020-12-02什么是產品責任險
2021-01-03保險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則是什么
2021-01-21保單轉讓需要經保險人同意嗎
2020-11-25鞍山3級地震,地震是否屬于財產險理賠范疇
2020-12-26未事先告知投保人的遲延生效條款是否生效
2020-11-23保險經紀人與保險代理人有什么不同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