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分為了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但不管是哪種累犯,此時我國對其的處罰都是比較重的,同時還規定了構成累犯的是不能判緩刑,同時也是不可以假釋的。那司法實務中累犯能否減刑呢?律霸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累犯能否減刑
根據刑法的規定,累犯不得適用緩刑和假釋,但并未規定累犯不能減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只要滿足《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的條件,仍然可以減刑。
根據規定,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在減刑程序方面,應根據《刑法》第七十九條的規定,由執行機關向中級以上人民法院提出減刑建議書。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對確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實的,裁定予以減刑。如果未經過上述法定程序,則不得減刑。
二、什么情況下可以減刑
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一)“確有侮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對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提出申訴的,要依法保護其申訴權利。對罪犯申訴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應當一概認為是不認罪服法。
(二)“立功表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
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
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
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
5、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跡的。
(三)“重大立功表現”是指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雖然我國法律中規定累犯是不能緩刑和假釋的,但沒有限制對累犯進行減刑,因此即使是累犯在服刑期間,只要滿足了規定的減刑條件,那此時也是有機會獲得減刑的。對此,上文中提到的累犯能否減刑的問題,答案就是肯定的。
累犯是否適用緩刑
累犯取保候審可以嗎,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盜竊罪累犯最少判幾年,盜竊罪的量刑標準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董建淑律師,女,在江蘇連眾律師事務所已執業10年。董建淑畢業于南京大學。具有法律本科、計算機及英語專科學歷。從業多年來辦理了大量的訴訟及非訴訟業務。在交通事故賠償、婚姻家庭糾紛、合同糾紛、債權:、刑事辯護、工傷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執業以來本律師始終堅持以扶正為天職,在接待當事人時認真聽取每一位當事人的訴求,最大限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近年來本律師積極參與法律援助工作,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并被評為連云港市法律援助先進個人。竭誠歡迎各位朋友咨詢各類法律問題,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綜合法律服務,竭力維護您最大可能的法律權益。咨詢電話:13705131377(政務通短號694392),QQ:1051759793,微信:13705131377地址:連云港市海州區振海路66號律師大廈8樓810室)另:本律師愿為各地同行或涉訴者提供代查工商檔案(含三縣)、人員戶籍、車輛、房產信息及其他非訴調查業務。
勞動糾紛打什么電話
2021-02-10行政調解醫療糾紛怎么解決
2021-02-27醫療事故的等級分為幾種
2020-12-10違章最遲什么時候處理
2020-12-23什么樣的遺囑不能更改
2020-12-24商業銀行接管決定是否要公布
2021-01-05債務危機有哪些救濟途徑
2021-01-03勞務派遣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差別
2020-12-13締約過失責任是否適用勞動關系
2021-01-14意外險的保險責任有哪些
2021-02-06人身保險合同轉讓的分類
2021-03-05公共航空運輸企業需要投什么保險
2021-01-202020年河北保險最低基數是多少
2020-12-29保險逾期未交由誰承擔責任
2020-12-15違反最大誠信原則所帶來的保險糾紛
2021-01-20保險受益權問題研究
2021-03-12保戶須知
2021-03-25保險合同簽訂后,被保險人能否更換
2020-12-15法律對土地承包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3營業房拆遷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