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事故是在工作中發生的對工作人員人身造成意外傷害的事故,工傷事故發生后工作人員需要申請工傷認定,然后在醫療鑒定機構做工傷鑒定,最后拿鑒定書要求工作單位賠償。那么,工傷鑒定是傷好了還是之前去鑒定?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整理一下相關的知識。
一、工傷鑒定是傷好了還是在受傷時去鑒定?
工傷鑒定是在工作人員在醫療機構醫治康復,也就是傷好了以后去做鑒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二、屬于下列情況的,還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1)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提交單位作息時間表、用人單位至居住地上下班路線圖,以及公安機關等法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等有效證明。
(2)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提交派工單、出差單等因工外出的原始證明材料,其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的,還需提交事故發生地公安機關的交通事故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還需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文書;其他意外事故傷害的,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3)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需提交工作時間表、與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4)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需提交受傷害職工的工作職責或職務證明,以及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的相關證明文件材料等。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需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和死亡記錄、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和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公安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
(7)因公、因戰致殘的復員轉業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以及協議醫療機構對舊傷復發的診斷證明。
(8)屬派遣和借調人員,提交雙方用人單位的協議書、實際用人單位對事故的調查材料,由勞動關系所在單位申報。
(9)代理傷亡職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提交代理人與傷亡職工關系的有效證明。
(10)其他特殊情況,提交能夠證明情況的材料。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項:
1、提交的復印件、證明材料等應使用a4規格的紙張,復印件需另帶原件以供核對。
2、職工無勞動、聘用合同和其他事實勞動、人事關系有效證明的,應先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仲裁科)申請勞動關系仲裁。
(四)工傷認定辦理時限:
申請人按要求提供全部材料,受理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材料和事實進行調查核實,在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并在20日內將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綜上所述,工傷鑒定是工作人員在醫療機構經過救治,傷情相對穩定后才可以去做鑒定。工傷鑒定需要在具備一定資質的機構做,鑒定傷殘一般分為十個等級,不同等級要求的經濟賠償不同。工傷鑒定是傷好了還是之前去鑒定?鑒定是在傷好了之后做,結果需要等待一段時間。
2020年最新國家工傷鑒定標準
2020年工傷鑒定標準和賠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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