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政府對于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都有著詳細的規定。在日常的生活當中,如果因為意外原因遭受了工傷,經過專業的鑒定以后,如果達到了一定的標準后,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員工發放補償金。所以,工傷鑒定的結果是很重要的。而且,做工傷鑒定是有鑒定流程的。以下,小編將對新鄉市工傷傷殘鑒定程序是什么為大家做出介紹。
新鄉市工傷傷殘鑒定程序是什么?
傷傷殘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后,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鑒定的行為。工傷鑒定的范圍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停工留薪期鑒定確認,護理等級鑒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鑒定等
工傷傷殘鑒定程序
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的程序一般為:
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
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二)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
(三)申請舊傷復發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
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被鑒定人或其近親屬提出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短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用人單位單獨申請的,被鑒定人應已滿最長工傷醫療期且病情相對穩定。
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的,那么傷者必須憑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才可以辦理工傷鑒定。因此,有關部門提醒,外來務工人員在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一式兩份,自己手中留一份。這樣在出現以外糾紛時,才可以有所依據,通過正當途徑切實保障自身的權益。
相信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對新鄉市工傷傷殘鑒定程序是什么的問題,已經有了充分的認識。新鄉市人民政府對于工傷鑒定的流程有著十分詳細的規定。生活中,大家一定要謹遵政府制定的工傷鑒定流程。這樣才能確保早日的拿到鑒定結果,這樣對自己日后的維權也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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