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屬于我國刑事處罰當中的一種,并且是主刑,通常情況下管制的期限是三個月以上兩年以下,如果是數罪并罰的話,那么最高不能超過三年。而很多人都比較關注管制執行的問題,那么下面就讓律霸小編為您介紹管制是怎么執行的,告訴你管制執行期間的規定是什么吧。
一、管制是怎么執行的?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判處管制,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違反第二款規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處罰。”《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已經出臺,明確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人民法院對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或者決定。
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法律監督。
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區服刑人員及時依法處理。
二、執行期間的規定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39條的規定,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2)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聚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按照執行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4)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5)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告執行機關批準。
根據上述規定,管制本身不包含剝奪政治權利的內容。如果被管制的犯罪分子需要剝奪政治權利的,應當把剝奪政治權利作為附加刑判處,其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滿,執行機關即應向本人和其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群眾宣布解除管制,并且發給本人解除通知書。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同時宣布恢復政治權利。
綜上可知,被判管制的犯罪分子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此外也不用被羈押,但是在刑期內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咨詢我們律霸的在線律師,我們將為你提供最優質的法律服務。
拘役與管制有什么區別?
管制的期限是多久?
管制有哪些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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