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在哪里申請工傷認定
如發生工傷應去當地勞動行政部門(一般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勞動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并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認定。目前各地均設有行政服務中心,里面也有勞動工傷窗口,便于申請工傷。用人單位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或工傷本人、傷者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工傷發生之日或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應當認定為工傷的法定情形
根據我國《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認定為工傷主要分為兩大類情況——
1. 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詳見《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
2. 視同為工傷:
在《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中還規定了職工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也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 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不少人認為認定工傷,隨便找一家醫療機構就行了。實際并不是這樣的,由于對工傷的認定屬于一項專業的活動,醫療機構只能治療傷情,最多也就是確定傷情等級,卻不能認定受傷職工是否屬于工傷。因為,我國規定申請工傷認定,一般是去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也就是我們熟知的人社局。
超過工傷認定期限怎么處理?
申請工傷認定要注意什么事項
被視同工傷認定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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