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是對符合假釋條件的犯罪分子附條件的提前釋放的一種制度。對假釋的犯罪分子規定了一定時期的考驗期,安全度過考驗期,視為原判刑罰執行完畢。辦理假釋新的規定有哪些?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內容,歡迎瀏覽!
新的《人民檢察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規定》對減刑假釋做了更為嚴格的規范。人民檢察院收到執行機關移送的下列減刑、假釋案件材料后,應當及時進行審查:
(一)執行機關擬提請減刑、假釋意見;
(二)終審法院裁判文書、執行通知書、歷次減刑裁定書;
(三)罪犯確有悔改表現、立功表現或者重大立功表現的證明材料;
(四)罪犯評審鑒定表、獎懲審批表;
(五)其他應當審查的案件材料。
對擬提請假釋案件,還應當審查社區矯正機構或者基層組織關于罪犯假釋后對所居住社區影響的調查評估報告。
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進行調查核實:
(一)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系職務犯罪罪犯,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罪犯,嚴重暴力恐怖犯罪罪犯,或者其他在社會上有重大影響、社會關注度高的罪犯;
(二)因罪犯有立功表現或者重大立功表現擬提請減刑的;
(三)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的減刑幅度大、假釋考驗期長、起始時間早、間隔時間短或者實際執行刑期短的;
(四)擬提請減刑、假釋罪犯的考核計分高、專項獎勵多或者鑒定材料、獎懲記錄有疑點的;
(五)收到控告、舉報的;
(六)其他應當進行調查核實的。
因此,盡管違法發放貸款罪不屬于該規定的六大類犯罪行為,但該規定的審批程序更為嚴格。
以上是律霸小編整理的假釋新規定,希望能夠幫你更好地理解假釋的一些程序,上述還介紹了假釋期間應遵守的一些規定,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到你!
辦理假釋的程序有哪些?
不得假釋的情況有哪些?
辦理假釋需要哪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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