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不起訴國家賠償申請書應該怎么寫?
國家賠償申請書范文
賠償請求人:×××, , ,族,現住×××,電話:×××。
賠償義務機關:×××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請求事項:
事實根據和理由
此致×××
賠償請求人:×××
年×月×日
二、申請國家賠償的程序怎么走?
(1)首先,提起國家賠償的請求人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系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2)要求賠償應當先向賠償義務機關提出,賠償義務機關為在自身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給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行政機關以及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機關。行政賠償也可以在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時一并提出。
(3)要求賠償應當遞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載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具體的要求、事實根據和理由;申請的年、月、日。
(4)賠償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給予賠償;逾期不賠償,或請求人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的,行政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刑事賠償的請求人可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向上一級機關申請復議,復議機關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在收到決定之日起30日內,或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自期間屆滿之日起30日內,請求人可以向復議機關所在地同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申請作出賠償決定。
批捕以后如果又決定不起訴的話,這確實符合申請國家賠償的法定條件,因為批捕和不起訴的決定都是人民檢察院做出的,然而這兩個決定的適用條件正好是相反的。不起訴則說明沒有證據能證明當事人構成犯罪,批捕決定是錯誤的,就由檢察院承擔賠償責任。
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么?
如果法院批捕人要不要收監
有案件是檢察院批捕抓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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