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期限最短是多少天?
行政拘留期限最短是1天,最長則是半個月,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可見,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的期限也作了嚴格的限制。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據
中國原《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就規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理處罰法》對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詳細的規定。行政拘留隨著《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被《治安管理處罰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發生了一些變化。根據現行的《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章第十條第三項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治安管理處罰種類,該項對行政拘留的性質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處罰的一種。該法第十六條規定:“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
2、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歲以上的;
4、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一周歲嬰兒的。”該條對于適用對象作了消極性的排除規定,即對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員,行政拘留對其不適用,以體現人文關懷。
《治安管理處罰法》直接關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規定就是上述幾個條文,其他都是針對某種具體的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能否適用行政拘留的規定。
行政拘留者無疑是會被釋放的,被拘留的主體一般還會被要求支付罰金,但是在拘留期間是不會被逮捕的,故此在拘留的期限屆滿之后是會被釋放的。但是雖然其被釋放,由于拘留之后已經留下了案底,此時對自己的工作是會帶來不便的。
行政拘留可以申請暫緩執行嗎?行政拘留有案底么?
行政拘留當天算一天嗎?
員工被行政拘留能不能被辭退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事故起訴狀應包括哪些內容,怎么寫
2021-03-16事故鑒定有關的處理時限是怎么規定的
2020-12-27愿意離婚但不愿意分割財產怎么辦
2020-11-29夫妻共同財產和夫妻個人財產的界定
2021-02-28父母去世之前能繼承房產嗎
2020-11-24注冊倉單定義和流程是什么
2020-11-07房屋延期交付有賠償嗎
2020-12-25學生在校意外摔倒學校負什么責任嗎
2021-03-16怎么樣認定有居住權
2021-01-26如何審核勞動合同,審核勞動合同要點是什么
2021-02-15公司不按制度處罰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0-11-26勞動爭議管轄異議
2020-11-29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車主應否擔責
2020-12-16中外投資類保險產品的區別有哪些
2021-02-08什么是壽險投保十項須知?
2021-03-02家庭財產保險索賠的注意事項
2021-03-02保險應當依法繳未簽合同應該怎么樣的
2020-12-20人身保險利益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2近因原則在保險糾紛中如何適用
2021-01-07司機肇事 車主擔責 保險公司付費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