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傳喚未成年人程序是什么?
(一)在執(zhí)法過程中,需要傳喚的,承辦執(zhí)法人員應當填寫《傳喚證》呈批報表,報領導批準后,出具《傳喚證》。
(二)承辦執(zhí)法人員依法將《傳喚證》送達被傳喚人;被傳喚人應當在《傳喚證》回執(zhí)上簽名或蓋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準,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四)被傳喚人傳喚到案后,應及時進行訊問查證,制作訊問筆錄,每次訊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
(五)對當場發(fā)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承辦人員可以口頭傳喚有關人員。宣布口頭傳喚時,承辦人員應當說明傳喚的理由,并在訊問時將口頭傳喚的情況記入筆錄。
對于十六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傳喚和詢問,應通知監(jiān)護人全程在場。
二、未成年人犯罪會被判刑嗎?
未成年人是個比較特殊的群體,需要被社會保護,所以在法律中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規(guī)定也特別詳細。我國法律對于未成年人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1、在我國,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造成他們人身損害或者財務損害等一般有監(jiān)護人承擔民事責任,賠償損失。
2、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只有犯下列刑事罪名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3、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
另外補充一點,有些家長比較害怕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會影響孩子的未來特別是找工作,我們法律有一個很人性化的規(guī)定就是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法律上沒有特殊規(guī)定傳喚未成年人的程序,其中只是提到整個傳喚和問詢的過程中必須要在監(jiān)護人在場的情況下,公安機關才能依法行駛傳喚權。這樣的規(guī)定是為了防止公安機關對未成年人進行誘供,但監(jiān)護人在場也不能隨意擾亂公安機關的正常問詢工作。
強制傳喚的條件有哪些?
傳喚當事人需要辦理什么手續(xù)
強制傳喚適用于哪些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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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劉連臣律師,1990年獲取律師資格,國家注冊一級建造師、國家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注冊招標師、國家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山東省首批行政處罰聽證主持人、高級經濟師、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國人民大學MBA,直接從事企業(yè)高管5年以上,具有較豐富的企業(yè)管理工作經驗。長期從事房地產法、建筑工程法律法規(guī)理論研究教學和實務操作,專業(yè)底蘊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是資深的復合型專業(yè)律師,曾擔任多家房地產企業(yè)、建筑類企業(yè)高級顧問和法律顧問,成功的辦理了一批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質量糾紛、建筑工程結算糾紛、企業(yè)股份糾紛、招投標和政府采購糾紛案件,為當事人挽回大量經濟損失,較好的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贏得了社會好評。本人秉承的理念是做律師要有:愛心、誠心、公心、忠心。對當事人以誠相待,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忠實的維護法律為己任。 業(yè)務范圍:1、建設工程合同管理,2、第三方催收工程款,3、投標咨詢指導,4、代理投標質疑、投訴和訴訟,5、招標文件負面清單分析,6、各類房產糾紛(1、各類房屋產權糾紛,2、房屋質量糾紛,3、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4、小區(qū)共有部分使用糾紛,5、物業(yè)管理糾紛 6、小區(qū)規(guī)劃糾紛 7、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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