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傷賠償怎么分配?
根據《繼承法》第三條的界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而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不是公民的生前財產,而是其死亡發生之后才產生的,則不是遺產。所以不可以當做遺產平均分配。并且由于《工傷保險條例》中對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是有具體的給付對象的,法律明確給誰的就應當給誰,不可他人染指!因此“參照”說也是錯誤的。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二、工傷賠償金可以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嗎?
根據《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①一方的婚前財產;
②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因此,工傷職工獲得的工傷賠償金是身體意外傷殘而獲得的賠償費,具有一定的人身專屬性和依附性,應歸傷殘者本人所有,必須“專款專賠”,他人不得截留、分享,傷殘者妻子要求將殘疾賠償金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平均分割的要求與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綜上所述,工傷賠償金是個人財產而非夫妻共同財產。
三、工傷死亡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如果職工沒有死亡的話,那么所有的工傷賠償都是歸當事人的個人財產所得,在當事人還在世的情況下自然也談不上所謂的分配。但是對于死亡工傷賠償的分配,也并不是說就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由直系親屬平等的去分配,如果該職工的父母主動放棄,或者家庭成員之間都沒有爭議的情況下共同去分割也無可厚非。
2020年工傷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工傷賠償所需什么證據
2020年工傷保險條例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套房界定標準是什么
2021-02-14利用支付寶與銀行卡的綁定盜刷銀行卡構成何罪
2021-03-02抄襲侵犯了出版商什么權利
2021-02-10父母包辦婚姻會長久嗎,有哪些危害
2021-01-11反擔保合同的保證期間多久起算
2021-03-05集資房是什么意思
2020-12-13勞動合同變更員工不接受怎么辦
2021-03-02如何約定競業限制條款才合法?
2021-01-09不簽勞動合同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單位應當承擔什么法律后果?
2021-03-24勞務外包的賬務處理如何進行
2020-11-29航空意外險可以買幾份
2020-12-01代簽名人身保險保單法律效力問題研究
2021-02-14二手車車險不予理賠的情況有哪些
2021-03-18新保險法中是如何規定人身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2020-11-08因污染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拒賠可行嗎
2020-11-21保險公司拒賠怎么起訴
2021-03-15保險法釋義第一百零七條
2021-01-27保險理賠申請時要注意四要素
2020-12-07耕地占用稅的適用稅額由誰規定
2021-01-25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是按人口算還是按實際面積算
2021-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