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批捕到開庭到宣判多久?
從批捕到開庭需要將近5個月的時間。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抓獲嫌疑人,刑事拘留37天內提請檢察院批準逮捕;檢察院在7日內作出決定,批準逮捕后將案卷移交公安機關繼續偵查,期限2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審查期限1個月;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在3個月內審理判決。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批捕的程序是怎樣的?
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參加公安機關對于重大案件的討論。
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的案件進行審查后,應當根據情況分別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對于批準逮捕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執行,并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不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說明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綜上所述,公安機關對嫌疑人逮捕后,下面就開始案件偵查。刑事拘留有一定期限,在這個期間內要盡快的收集好證據移送檢察院。等最終法院審判的時候往往經歷半年時間。如果嫌疑人對一審結果不服,可以在拿到判決書后向上級法院上訴。
刑事案件沒有批捕還可能判刑么?
刑事拘留后被批捕大概多長時間會到法院進行宣判
立案到批捕的流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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