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就是在確認了工傷的等級之后會有的工傷的賠償的標準規定,不同的工傷是會有不一樣的待遇情況的,一般來說是越嚴重的工傷會有比較多的工傷賠償,因為工傷的等級比較高,那么最新的在今年2018年的上海市工傷保險金待遇是什么?下面一起了解一下相關的政策變化。
2018年上海工傷保險待遇標準?
一.1-4級工傷待遇標準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a.一級傷殘的,為24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
b.二級傷殘的,為22個月;
c.三級傷殘的,為20個月;
d.四級傷殘的,為18個月;
2.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
a.一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90%;
b.二級傷殘的,為85%;
c.三級傷殘的,為80%;
d.四級傷殘的,為75%;
3.傷殘津貼發放標準
a.工傷人員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金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又不符合按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繼續支付傷殘津貼;
b.參加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以傷殘津貼為基數,按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工傷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后繼續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5-6級工傷待遇標準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a.五級傷殘的,為16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
b.六級傷殘的,為14個月;
2.傷殘津貼發放標準
保留與用人單位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a.五級傷殘的,為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的70%;
b.六級傷殘的為60%。
c.由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繼續按照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本市職工最低月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d.經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該工傷人員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3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六級傷殘的,為25個月。
注意事項:因工傷人員退休或者死亡使勞動關系終止的,不享受本條第二款規定的待遇。
三.7-10級工傷待遇標準
1.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a.七級傷殘的,為12個月的工傷人員負傷前一月本人繳費工資;
b.八級傷殘的,為10個月;
c.九級傷殘的,為8個月;
d.十級傷殘的,為6個月;
2.傷殘補助金發放標準
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工傷人員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a.七級傷殘的,兩項補助金標準合計為20個月的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b.八級傷殘的,為15個月;
c.九級傷殘的,為10個月;
d.十級傷殘的,為5個月。
上海市工傷保險金待遇是什么?在上海市一般來說工傷等級在比較輕的等級的,像是七級的工傷的話是一年的時間內可以拿到在受傷前一個月的工資標準,這是最低的工資標準情況,如果是在八級的話,只能夠拿到前面15個月的憑據工資的標準,一般的比較嚴重的像以及工傷的話是支付工資的8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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