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偵立案多久拘留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立案后,需要警察破案,抓捕犯罪嫌疑人。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警察可以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抓捕。抓捕后需要提審犯罪嫌疑人,然后辦理手續,分局審批后送入看守所。抓不到送入看守所,如果犯罪嫌疑人比較配合大概1天內就能送進去。一般情況下,看守所不拘留未成年人。中國法律規定十六歲以上,依靠自己有生活經濟來源,就算做完全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七條 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不得以連續傳喚、拘傳的形式變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傳喚、拘傳犯罪嫌疑人,應當保證犯罪嫌疑人的飲食和必要的休息時間。
第八十條 公安機關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后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綜上,提起訴訟案件涉及公安,司法機關和其他行政執法機關,舉報,起訴,舉報,轉移和起訴等材料,如果認為存在犯罪行為,必須進行調查,并按照各自的司法管轄區進行審查。 在刑事責任方面,他決定這是關于刑事案件調查或審判的司法程序。
經偵辦案流程是怎樣的
被處罰人不服行政拘留處罰決定是否可以暫緩執行?
刑事拘留是什么意思?拘留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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