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于職工被逮捕了能停繳社保嗎
職工被逮捕了不能停繳社保。停繳社保的前提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如果沒有解除,用人單位還是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所以,只要員工被刑事拘留,用人單位就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補償金和賠償金。
二、逮捕的執行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規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論是批準逮捕,還是決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刑事訴訟法》第71條第1款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證必須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發。執行逮捕必須由兩名以上的公安人員進行。在執行逮捕時,必須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證,并宣布對其依法逮捕。然后責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證上簽名或蓋章。被逮捕人拒絕簽名或蓋章的,執行逮捕的人員應當予以說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執行人員必要時可以使用械具、武器。
三、批準決定書
批準逮捕決定書是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經過審查后,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決定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時所制作的答復公安機關的文書。
批準逮捕決定書屬填寫式文書,共分三聯。第一聯是存根;第二聯是副本(入檢察卷);第三聯是正本,送公安機關。各聯內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
公司職員由于違反法律規定被逮捕的情況也是非常常見的,其中需要我們明確的是用人單位只有與勞動者通過合法程序解除勞動關系,才能將員工的社保停止繳納,否則就是違反法律規定,根據相關條例,是需要進行相應的經濟賠償的。
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刑事拘留后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逮捕后變更強制措施的條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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