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批捕可以閱卷嗎
檢察院決定批準逮捕后,公安機關應當在24小時之內宣布逮捕,宣布逮捕之后公安機關有二個月的偵查期限,在二個月內必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在移送審查起訴之前(也就是偵查階段)律師是沒權查閱卷宗的,只有案卷到了檢察院,律師才有權利申請查閱卷宗。
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機關認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時,由立案偵查的單位制作《提請批準逮捕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簽署后,連同案卷材料和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
檢察機關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條件,對公安機關移送的案卷材料、證據進行審查,檢察機關采取辦案人員閱卷,審查起訴部門的負責人審核,由檢察長決定的方法進行審查。對重大、復雜、疑難案件的審查批捕,應當交由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
檢察機關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7日以內,分別作出以下決定:
對于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制作批準逮捕決定書。在偵察階段律師是沒有權力申請查閱卷宗的,只有在案卷移交給檢察院,律師才可以申請查閱卷宗,公安機關一般情況下會在兩個月之內把卷宗移交給檢察院。
對于不符合逮捕條件的,作出不批捕的決定,制作不批準逮捕決定書,說明不批準逮捕的理由,需要補充偵查的,應當同時通知公安機關。對于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在接到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通知后,對于被拘留的對象,應當立即釋放。對于需要繼續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如果公安機關不同意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決定,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復議。如果公安機關的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復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在復議、復核期間,對于已經被拘留的對象,公安機關必須釋放。
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捕工作中,如果發現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有違法情況,如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應當通知公安機關予以糾正,公安機關必須糾正,并需要將糾正的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檢察院在下單批捕命令的時候,那么交警必須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宣布逮捕并在24小時完成逮捕。
批準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審嗎
逮捕時限規定的是多久
刑事拘留后轉逮捕是不是就該判刑了?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先簽訂股權轉讓協議還是先收取股權轉讓款
2021-01-05怎么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2021-03-02提出離婚賠償的條件有什么
2020-11-26夫妻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法律效力怎么樣
2020-11-25強制執行有哪些性質
2021-02-08辦理房產贈與公證錄音錄像嗎
2020-12-26如何應付房屋租賃中易見的法律糾紛
2020-11-26什么是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應包括哪些內容
2020-12-13如何確定競業禁止協議的競業限制范圍
2021-01-09勞務輸出的內容
2021-03-02勞動關系長期中止能否解除
2020-12-23行政許可的申請與受理
2021-01-09我所主任作為大連律協連任的金融保險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組織召開本屆委員會第一次全體委員工作會議
2020-11-28建筑工程保險的性質及其特點有哪些
2021-01-16車險理賠中的常見問題
2021-01-07論保險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2020-12-26可以取消外資保險公司高管終身在中國任職資格的情形
2020-12-12三七責任事故如何理賠
2020-12-05網銷保險為何如此受熱捧
2021-02-06下述保險公司責任是否應該免除
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