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因工受傷后,需要對職工進行一定的工傷賠償,其中有一項是關于生活護理費的賠償。生活護理費的具體賠償標準與計算公式,我們先不說。今天,就來看看生活護理費的支付主體是誰的問題。
一、生活護理費的支付主體是誰
(1)工傷職工所在單位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所需要的護理費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支付。
(2)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根據這一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支付方式,從工傷保險基金中給付工傷職工相應的生活護理費。
二、支付生活護理費的三種情況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參考《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的有關護理依賴的規定。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護理依賴是指傷、病致殘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賴他人護理者。完全護理依賴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均需護理者。部分護理依賴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項中一項需要護理者。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大部分護理依賴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三項需要護理者。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有關規定,部分護理依賴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動等五項中有一項需要護理者。
對于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而言,需要職工在工傷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下,才會進行支付。且支付的主體有工傷職工所在的用人單位和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具體的支付數額需要解決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進行計算。
生活護理費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工傷職工生護理費怎么支付
護理費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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