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您推薦】廣宗縣律師 臺前縣律師 武勝縣律師 寧武縣律師 武定縣律師 隰縣律師 威縣律師
我國法律規定的交通事故工傷,是指勞動者在從事職業活動或者與職業活動有關的活動時所遭受的交通事故傷害。那么,在司法實踐中,交通事故構成工傷要符合什么條件才行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話,請跟隨律霸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構成工傷要符合什么條件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這里須滿足兩個條件:
1、時間條件為上下班途中;
2、特定對象條件為機動車傷害。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于工傷。
職工受企業領導指派出差聯系業務,屬從事本單位的工作,外出期間應視為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發生交通事故無論有無責任或責任大小,只要不屬自殺、自殘行為,都應按照工傷保險實行無責任賠償原則進行工傷認定。對這種情況的處理應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傷認定同等對待。
二、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1、因犯罪傷亡的。
2、違反治安管理。
根據我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機關是公安機關,是否違反治安管理應當由公安機關的治安處罰決定來判斷。工傷認定部門是勞動保障部門,沒有對行政相對人作出“違反治安管理”的結論。所以,如果工傷認定部門作出“違反治安管理”的結論并據此認定“非工傷”,就顯然沒有法律依據。
3、無證駕駛車輛的行為。
《安全法》第七章中,以例舉的方式規定了各種違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其中就包括無證駕駛車輛的行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二條規定:“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條例的規定處罰。”
如果遇到類似下面的情形,受單位指派聯系業務期間,違章橫穿馬路,發生交通事故,顯然是不對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辦理業務,不存在自殺、自殘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環境也是一個客觀因素,因此,對這種情形也應認定為工傷。若您還有疑問,建議咨詢律師,相信他們能為您解答。
個人申請工傷認定程序要怎樣走
超過工傷認定的時效,怎樣處理
提出工傷認定的時間是多久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欠別人錢以房產抵押要什么手續
2020-12-17保證人的權利有哪些,保證責任的方式有哪些
2020-11-26行政案件偵查期間可以聘請律師嗎
2020-12-14居間方對合同履行是否有保證責任
2021-01-24把抵押的車賣了是否違法犯罪
2021-03-07聽證程序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4未盡贍養義務有什么后果
2021-02-07我國各省市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賠償標準
2021-02-01房屋賣了又辦理抵押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2021-01-03貨物質量糾紛能否終止買賣合同糾紛
2021-02-06委托他人代理訴訟,有什么新規定
2021-02-11房屋中介費可要求退還嗎
2020-12-20企業一定要成立工會嗎
2021-01-19員工被無故辭退如何維權
2021-03-18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分別應在多長時間內解決
2020-11-22哪些糾紛屬于勞動爭議糾紛
2021-03-19人壽保險理賠所需哪些材料
2021-02-24定期壽險該怎樣理解
2021-03-02飛機延誤險怎么買
2020-12-23什么是再保險公司
2020-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