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閱讀這篇文章的讀者朋友們有沒有曠過工?曠工在日常生活中并不稀奇,依然存在曠工,那么對曠工又應該怎么處理呢?對曠工的處理,法律又有什么規定呢?下面,就由小編來給大家普及公務員曠工和普通企業員工曠工的處理規定。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2000年3月17日勞動保障部發布的《關于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0]8號)同時廢止。
解讀:
一、個人認為“新算法”最大的亮點是提出了“計薪天數”這個概念。“計薪天數”承擔起新酬計算基準天數的重任,從此結束了20.92天既是月均工作天數又是計薪天數的歷史。
二、月均工作日根據11天法定節假日調整為20.83天,進一步明確了“工作日”的概念,清楚的劃分出假日、休息日加班的界限,多于工作日的出勤要按照規定計算加班工資。此概念與考勤制度聯系緊密。
三、明確了11天法定節假日為帶薪假日,以日計薪的員工在法定假日沒有工資的現象將得到緩解。當然21.75天的計薪基數使加班工資略有下降。“計薪天數”明確了日工資的計算標準,為薪酬計算提供了有力的依據。此概念與薪酬計算規則聯系緊密。
四、 綜上,HR的薪酬和考勤制度在數據上有了明確的法律依據,在“工作日”的基礎上根據“計薪天數”確定的日工資標準來計算薪酬,使HR的工作進一步得到規范。“新算法”的實用性由此得到體現。
職工加班,單位支付相應的加班工資,這是法律規定的事情。但現實中有的用人單位卻不支付職工的加班費,這是明顯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如果您沒有得到應有的加班費,如果您所在的單位不支付給您加班費,請您及時與律霸的在線律師聯系,我們會最大限度的保障您的權益。
加班費的支付標準和法律依據?
加班津貼能否替代加班費?
那些情形下領不到加班費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執業證號:
14201201910141636
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
簡介:
畢業于廈門大學,良好的法律功底,嚴謹求實的態度,把每一個委托人的事當做自己的事,全力以赴。
微信掃一掃
向TA咨詢
哪些約定效力受到限制
2021-02-04持有效客票乘運義務是什么
2021-02-08什么是商標復審,商標復審有哪些類型
2020-12-18房產抵押登記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21婚前財產沒有財產公證,離婚時怎么分割
2021-02-01直系親屬贈予房屋要交契稅嗎
2020-12-10殘幣、污幣如何正確兌換
2021-02-10租賃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全部是1年嗎
2020-11-09代位繼承人生活困難的話可以要求多分遺產嗎
2021-02-15身份證過期了簽勞動合同有效嗎
2021-01-28合同期內崗位調動員工不同意怎么辦
2021-02-13疫情耽誤上班工資怎么算
2021-01-24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證件需要負什么法律責任
2020-12-25意外險怎么買
2020-12-29辦理人壽保險有哪些流程是什么,在哪些情形下壽險公司會拒賠
2020-11-12出口產品責任保險條款
2021-03-11保險合同不足額投保賠償糾紛的理賠是怎樣的
2020-12-08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承擔理賠責任
2021-03-10保險合同違約責任形式有哪些
2021-01-16對方逃逸醫藥費對方保險公司給嗎
202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