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侯審保證金何時退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法院作出判決后,取保候審即結束。取保候審最長不能超過12個月。解除取保候審時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必須出具“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
二、怎么退取保候審保證金?
被告人或者他們的親屬憑“解除取保候審通知書”直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不必在找公安機關。
憑“有關法律文書”也可以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有關法律文書”是指能夠證明案件已經結束的法律文書。包括人民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
刑事訴訟法的新規定,確保保證金的退還。
三、取保候審保證金如何交納
1、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應當以能夠約束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礙、不逃避刑事訴訟活動為原則。
2、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3、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較高數額保證金的,應當經地、市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4、保證金必須在公安機關決定取保候審時一次性交納。
5、保證金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向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專戶交納。
注:
嚴禁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截留、坐支、挪用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侵吞保證金。
6、公安機關在通知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時,應當告知其必須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應當承擔的后果,并在《取保候審決定書》上注明。
7、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其違法行為的情節,決定沒收保證金的一部或者全部,并且區別情形,責令其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變更為監視居住、提請人民檢察院予以逮捕。
注:
1、決定沒收保證金的,應當經過嚴格審核后,報縣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沒收保證金決定書》。決定沒收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與決定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數額的審批權限相同。
2、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向犯罪嫌疑人宣讀,并責令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
3、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公安機關應當在七日以內將沒收保證金的決定,向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宣讀,并要求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的負責人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或者蓋章。其家屬、法定代理人或者單位負責人拒絕簽字或者蓋章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上注明。
4、公安機關決定沒收犯罪嫌疑人的保證金后,應當及時通知指定銀行將沒收的保證金,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上交國庫。
5、犯罪嫌疑人對沒收保證金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沒收保證金決定書》之日起的十五日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議一次。
6、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書之日起的三十日以內作出復議決定。上級公安機關復議后,決定撤銷或者變更沒收保證金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7、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交納保證金的,依照本規定關于責令犯罪嫌疑人交納保證金的程序辦理。
綜上,我們了解到,雖然在申請取保候審的時候大部分人都是交納了保證金,而少部分才是提供了保證人,但實際這個保證金最后基本都是會被退還的,除非有違反相關規定的行為,那么才有可能會減扣部分保證金。至于在什么時候會退,自然是在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
醉駕取保候審申請書范本
打架保釋金多少,打架要交多少取保候審保證金?
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警察會管小區車刮蹭嗎
2020-12-09有誰知道騷擾電話達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報警
2021-03-16哪些使用注冊商標行為應限期改正
2021-03-06車禍傷者的賠償起訴期限是多長時間
2020-11-23公婆贈與房子給兒媳離婚可以要回嗎
2020-12-03能否追索以前未履行的贍養費
2021-03-26集資房是什么性質的房
2020-11-11冷暴力屬于校園欺凌嗎
2021-01-01拆入資金用于什么方面
2021-02-08房產中介費有哪些收費項目
2021-03-18勞動者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是否必須要進行鑒證?應注意什么問題?
2020-12-26勞動關系從何時建立,是什么意思
2021-02-15沒有勞動糾紛是否就沒有經濟糾紛
2021-02-08意外險多少錢一年
2021-01-31保險合同變更的內容
2021-01-16追討賭資被殺身亡,保險公司應否承擔理賠責任
2021-03-10請多多了解什么是不計免賠
2021-03-05財產險理賠怎么辦理
2020-12-06保險金請求權的時效是多長
2021-03-25如何正確理解保險公司之間的連帶責任問題
202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