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共場合進行大家斗毆滋事的是情形嚴重情況實行相應的法律手段。其中就有拘留進行取保候審的辦法,那么打架斗毆拘留15取保候審有什么用呢?從當事人角度來看是最大限度上保護犯罪嫌疑人的權益,同時也是為防止其逃避偵查等刑事事務的有效辦法。
一、取保候審的作用
在于可以最大限度保護犯罪嫌疑人的權益,可以暫時脫離司法機關的看管,獲得人身自由,但是并不表示案件已經結束。作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客觀地說,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一名優秀的律師,最應當考慮和最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的行為即為代為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不是就能夠不用擔心了?是不是就沒事了?
答案是否定的,取保候審只是暫時獲得了人身自由,但是在很多地方還要受到偵查部門的監管,和普通人的權利還是有所差別的,最明顯的是需要隨傳隨到和離開所在地區的時候需要向管理機關報備并獲得批準。
必須明確的是,取保候審只是一種暫時的狀態,如果案情發生變化,犯罪嫌疑人隨時可能被再次羈押,甚至被逮捕。
被羈押的人在申請獲得了取保候審之后,就認為萬事大吉,自己不用再被關押,那么是不是獲得取保候審后就沒有事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這個問題,下面是對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后還有事嗎
取保候審只是變更強制措施,案件還沒有終結,是否有事應通過公訴人提起公訴,法院開庭,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辯護,法院判決生效才能確定。因此,單純的只是獲得了取保候審批準的,并不能判斷出被取保候審人日后是否有事。
三、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需要說明的是,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即使被羈押的人獲得了取保候審批準,此時尚無法判斷其是否犯罪,需要進行處罰。因此并不能說獲得了取保候審后就沒事了。
綜上所述,針對打架斗毆拘留15取保候審有什么用的問題,廣大群眾可以知道相關法律法規是具有兩面性的,具有保護和制約相關嫌疑人的安全與自由。同時在進行取保候審之前,應當明確相關程序,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并在最后取得取保候審。更多內容請關注律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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