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被羈押之后,就會想方設法的申請取保候審,那么大家知道申請取保候審有什么好處嗎?而司法實務中,能夠取保候審的情形又有哪些呢?針對這兩個問題,律霸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能夠取保候審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變更強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審:
1、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的。所謂“嚴重疾病”,如上所述,就是指法律、法規規定的被告人患有不宜被羈押的嚴重疾病的情況。對此種情形,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如果采取取保候審不足以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即可采取取保候審。
2、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對于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能審結的,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對之可以采取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即可取保候審。
3、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盡管被告人所犯罪行較為嚴重且已經對之進行了逮捕,但如果正在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的,本著罪責自負的原則和人道主義精神,如果被告人能夠找到保證人的,即可對之取保候審。
二、取保候審有什么好處
保釋制度目前已為許多國家所采納,我國于1996年修訂刑事訴訟法時亦也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制度。保釋制度之所以能夠得到廣泛的采用,就在于它自身的優越性。
1、 保釋制度具有重要的權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羈押固然有利于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但同時也要看到羈押作為最嚴厲的強制手段,它會造成對人權的嚴重侵害,因而是一種極具危險性的制度。
2、保釋制度的另一優點在于對國家資源的節約。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看管,要求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作為保證,對于我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來說,把有限的辦案經費大量投入到看守所的建設上,并不是一個最優的資金配置選擇。
3、大量的犯罪嫌疑人審前被集中羈押在一起,勢必會造成犯罪習性的交叉感染,那些主觀惡性小、甚至可能是原本無辜的犯罪嫌疑人,因處于和累犯、慣犯一同羈押的環境中而潛移默化地發生思想改變,這無疑是與教育改造的初衷相背道而馳。
如今在很多國家針對被羈押的嫌疑人都是有取保候審措施的,但是在其他國家可能將取保候審稱為保釋,而具體的申請條件可能也不太一樣。關于取保候審的好處內容,律霸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取保候審由誰決定,哪些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會有案底嗎
取保候審后能否再刑拘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土地承包經營權不能抵押
2021-02-04現實中哪些有獎銷售行為是違法的
2021-02-20已被執行的股權如何解除質押
2021-02-12行政處罰超過多長時間不再罰
2020-12-17同一當事人的兩種違法行為,可以分別立案嗎
2021-01-11滯納金最多可以收多少
2021-02-05合同法律風險識別的定義是什么
2021-02-19警察立案后找不到嫌疑人怎么辦
2021-01-24打人沒有證據能立案嗎
2021-02-15員工長期離崗勞動關系應該怎樣處理
2021-02-26被強迫辭職如何處罰
2021-03-17建行被罰30萬,涉嫌什么違法行為
2021-03-03特殊崗位人員如何繳納養老保險費
2020-12-23如何選擇合格的保險代理人
2020-12-14建筑房屋總承包合同有效嗎
2021-02-21國有林地承包經營有什么規定
2021-02-27土地出讓業務費的使用范圍
2021-01-27土地轉讓的手續有哪些
2021-01-19土地轉包期內乙方死亡繼承人可以繼承嗎
2021-03-15自建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如何計算
2021-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