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基本條件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看完本文的內容介紹之后大家就清楚了吧,這也是實際中需要了解清楚的問題,才能知道具體的基本條件是什么。本文也為大家做了詳細的介紹,才能知道需要滿足這些條件之后法院才能判決進行監視居住。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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