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法中強制措施的一種。取保候審是比較緩和的強制措施,主要是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權。那么,申請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么?執行取保候審又有哪些規定?律霸小編為您解答詳細內容。
申請取保候審后的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準,并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取保候審辦理程序的有關規定。如果你還需要了解取保候審的其他內容,比如,取保候審的期限、可以申請取保候審后的人有哪些、取保候審的期限以及取保候審需要遵守的規定等內容,可以咨詢律霸網站獲得解答。
取保候審檢察院不起訴適用情形有哪些
取保候審后判緩刑的幾率多大
保外就醫和取保候審有什么不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客戶隱私泄密如何處理
2021-02-27預抵押能否實現擔保物權
2021-03-21現金支票有效期
2020-11-26審理過程中發現案由錯誤怎么辦
2021-02-15商鋪使用權有哪些作用
2021-01-28什么情況下應該賠償勞動者損失
2020-11-08人身保險合同如何簽訂
2020-12-16車輛被扣貸款保險賠償嗎
2021-03-16服刑人員能買保險嗎
2021-01-26婚內財產保全保險以及注意事項
2021-02-17保險法規定沒有受益人的情形具體包括哪幾種
2021-02-13保險公司申請設立分支機構應具備哪些條件
2020-11-17職工在工作中自殺身亡的,能認定為工傷嗎
2020-12-02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什么權
2021-02-02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性質是什么
2020-12-30找拆遷律師打官司能提高拆遷補償嗎
2020-11-28高速公路紅線外多少米是拆遷范圍
2021-03-06公房拆遷后如何安置共同住人
2021-01-04安徽省房屋拆遷宅基地怎么補償
2021-02-07如何認定被拆遷人的主體資格
2020-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