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筆跡鑒定應由哪一方申請
一般是誰申請誰負責舉證,所以應該是申請人提出申請。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鑒定時要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明確鑒定要求,査驗筆跡物證和筆跡樣本;分析判斷筆跡是否正常,有無偽裝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變化;選擇能反映書寫人書寫習慣的穩定的和帶有特殊意義的特征;對檢材和樣本中找出的特征進行比較,找出符合點和差異點;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的形成原因綜合評斷;做出鑒定結論并制做鑒定書。
二、申請筆跡鑒定程序有什么
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申請方需提供鑒定的檢材及對比樣本(需經對方質證),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鑒定即可。具體程序如下:
1、由一方當事人在舉證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請;
2、經過雙方當事人質證,確定提供鑒定的樣本;
3、由雙方協商選定或搖號選定鑒定機構;
4、鑒定機構接收后鑒定申訴后,憑借自己專業技術及依法做出鑒定意見;
5、雙方當事收到鑒定意見后對鑒定結論有異議的,還可以申請重新鑒定。
注意:申請筆跡鑒定并不一定需要當事人雙方都同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筆記鑒定一定要到專業的鑒定機構,只有專業的鑒定機構出具的數據才是有法律效力的。鑒定費用是根據鑒定的技術以及復雜程度決定的,也是根據所在地的經濟水平計算的。每個地區的收費標準都不是統一的,大家不用做對比。
筆跡鑒定程序怎么申請?
筆跡鑒定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筆跡鑒定司法鑒定的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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