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已判不離,半年后再起訴離婚的程序是如何的
起訴離婚后法院不判離婚的,當事人半年后再向法院起訴離婚的,起訴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訴離婚是一樣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shù)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起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jù)
起訴離婚提供的證據(jù)可包括:
(1)結(jié)婚的證明材料(結(jié)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jīng)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xiàn)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jīng)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yǎng)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chǎn)清單。包括財產(chǎn)的品種、數(shù)量、現(xiàn)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jīng)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quán)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帳號、金額,債權(quán)、債務數(shù)量,債務債權(quán)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jù)材料。產(chǎn)權(quán)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chǎn)權(quán)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jīng)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jīng)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峁Ψ街鼗?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jù)。
三、法院不判離婚的情況有哪些
1、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法院不判離婚
要想知道法院不準離婚咋辦,就要先分析一下法院怎么才能判離婚,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jù)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既然如此那么法院不判離婚的依據(jù)也就是——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當然在認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過程中,法官會考慮婚姻基礎、婚后感情以及有無和好可能等因素。
2、離婚起訴書中的起訴理由不充分
這是法院不判離婚的情況中,最常見的一種。因為很多人對離婚起訴書不重視,隨便一寫就交給法院了,三言兩語,籠統(tǒng)的一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無法共同生活”,沒有或者無法提供證據(jù),也沒有說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及現(xiàn)狀。對于這樣的起訴書,法院會認為當事人起訴的理由不充分而不立案。
3、沒有法定離婚理由也無證據(jù)證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不判離婚
沒有離婚的法定事由出現(xiàn)又沒有證據(jù)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4、夫妻感情雖已破裂,但原告并非堅決要求離婚,法院不判離婚
出現(xiàn)這種情形,完全是由于原告自己態(tài)度的轉(zhuǎn)變造出的后果。因為,很多當事人在開庭的時候變得猶豫不決,這種由于正好是法官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依據(jù)。
5、軍人配偶要求離婚,軍人不同意,法院不判離婚
這是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措施。與軍人離婚,必須要軍人同意才能離,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或者軍人自己同意離婚,否則法院不會判離婚的。
6、女方在懷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離婚的,法院不判離婚
女方在懷孕期內(nèi)、分娩后一年內(nèi)或終止妊娠六個月內(nèi),男方不得提出離婚,除非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否則法院都不會判離婚的。
7、大多數(shù)初次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
司法實踐中,原告一方初次提出離婚,多數(shù)情形下法院判決不準離婚,除非具備法定離婚理由或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有些時候,雖然當事人提供了相關證據(jù),法官為了省事,依然判決不準離婚。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法院已判不離,半年后再起訴離婚的程序是如何的”問題進行的解答,起訴離婚后法院不判離婚的,當事人半年后再向法院起訴離婚的,起訴的程序和第一次起訴離婚是一樣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wǎng)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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