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經常會遇到矛盾和糾紛,那么當我們遇到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時候,我們就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的方法來維護自身的權益,但是很多人對于司法鑒定的并不了解。那么司法鑒定提出的時間是多久?下面就司法鑒定提出的時間是多久的問題進行詳細的說明。
司法鑒定提出的時間是多久?
一、做司法鑒定要多長時間
司法鑒定從受理之日起一般應當在15日內出具司法鑒定文書。如確需延長的,經向委托人說明理由,可延長至30日。復雜、疑難案件的鑒定時限確需延長的,經司法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并征得委托人同意,可再適當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60日。
法醫精神病鑒定及司法會計鑒定的時限可適當延長,一般應在受理之日起60日內完成。鑒定過程中需要補充鑒定材料所需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二、司法鑒定的對象
如民事仲裁中的廣泛應用,司法鑒定的范圍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現代科學技術攻克了許多過去不能鑒定的專門性問題。現今的司法鑒定不僅包括傳統的痕跡鑒定、筆跡鑒定和文件真偽鑒定、文書材料鑒定等,還包括如今的dna親子鑒定,書寫時間鑒定,測謊檢測,產品質量的檢驗,證件、證書、票證鑒定以及動、植物物質鑒定,邊防出入境檢查等。在司法實踐中,專門性問題主要指物證技術學、法醫學、司法精神病學等專業學科領域內的問題,專門性問題涉及的范圍非常廣泛。一般說來,鑒定的范圍包括刑事物證鑒定,人身傷害的醫學鑒定,精神病的醫學鑒定,扣押物品的價格鑒定,文物和珍稀、瀕危動植物及其制品鑒定,違禁品、危險品鑒定,電子數據鑒定等。鑒定的客體可以分為三大類型:
1、人體或與人體有關的物質如血液、精液、唾液、尿液、毛發、手足印、口語音等;
2、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種物質或環境、地理、地貌等;三是由人的腦力或體力勞動創造的各種物質產品,如文字、圖像、票據、建筑物、機械設備等。凡是作為鑒定對象的,本身應至少推定為與案件事實有關聯性;反之,則不能作為鑒定對象。
三、司法鑒定有效期是多久
1、鑒定機構應當在與委托人簽訂司法鑒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托事項的鑒定。但是,在實際的鑒定實踐中,往往比這個規定的時間要長,有的到四十五天,或者兩個月。因此,以鑒定會完成后,實際通知的時間為準。
2、如果委托鑒定的內容,涉及復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鑒定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兩個月應當是延長過的鑒定期限了。如果鑒定機構還要把時間后拖的,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應當屬于超時鑒定的違規行為。患者及其家屬應當積極督促鑒定機構出具鑒定結論。
3、如果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完成鑒定的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的時間,出具鑒定報告。
4、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是不計入到鑒定時限的。如果是由于當事人的原因沒有按時、充分的提供鑒定材料的,造成鑒定時間的延誤的,應當由延誤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
看完本文相信大家對司法鑒定提出的時間是多久的問題已經很清楚了,在面對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時候,我們就可以通過司法鑒定的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們雖然可以個人進行委托,但我還是建議通過律師進行委托,律師更清楚司法鑒定的種類,可以更好的幫助我們維護自身權益。
交通事故司法鑒定的程序是什么?
司法鑒定人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司法鑒定人出庭費用誰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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