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二十年離婚財產如何分
1、婚后收入所得不管在誰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2、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3、法律依據:
(1)《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婚姻法》第三十九條【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財產的分割,夫妻是一人一半的,這個是夫妻的共同財產,要是一方有指定的遺囑的,那么另一方是不能得到的,這個就是自己的私人財產了,離婚財產應該妥善的進行處理。你可以咨詢律霸網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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