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1993年10月31日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通過,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部分法律的規定》進行第一次修正。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5次會議《關于修改的決定》第2次修正。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断M者權益保護法》分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附則8章63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與施行,是我國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確認消費者的權利。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范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權的有力武器,《保護法》的頒布實施,催生和強化了消費者的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標志著我國以消費者為主體的市場經濟向法制化、民主化邁出了一大步?!侗Wo法》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獲賠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9項權利。
我國公民作為消費者應該擁有的權利,第一次在國家法律中做了系統規定。隨著《保護法》的貫徹實施,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開始知曉并注重維護自己應有的合法權益,《保護法》也因此成為知名度最高的法律之一。
二、售后客服沒有到位可以要求商家賠償
可以要求商家賠償。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另據《消法》第四45條“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協商是首要解決問題的辦法。
《產品質量法》第40條規定:售出的產品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或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產品標準的或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
以上就是關于這些問題的答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您需要關于這方面的幫助,律霸網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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