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政局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1、戶口薄;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券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二、民政局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
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如果您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租客不交租金可以報警嗎
2021-02-05營業執照的法人作用
2021-03-14強拆程序違法是否需要賠償
2021-03-15盜補野生動物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2020-11-19茂名市有評殘嗎
2021-03-08民辦學校破產清算之若干法律問題初探
2021-02-01股權轉讓后的股權比例不變屬于股權變更信息嗎
2020-12-23公司融資后倒閉怎樣去處理
2021-01-01冰毒販毒量刑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10交通事故工傷怎么賠償
2020-12-20房產證過戶了原來房產證還有效嗎
2020-11-08冷暴力婚姻要不要結束
2020-11-16保護令案件的證明方法是什么
2021-02-03第二順位繼承人能領到撫恤金嗎
2020-12-30室內裝修造成房間空氣污染承攬人應否賠償
2021-03-08關于沈陽的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
2021-01-10勞務合同中途中止需要補償嗎
2020-11-23口頭辭職合不合法
2020-11-09旅行社旅客旅游意外保險合同
2021-01-042020年人身保險金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20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