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使夫妻之間因婚姻所發生的身份上、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隨之消滅,并產生子女的撫養教育、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一方對他方的經濟幫助、離婚損害賠償等問題的處理。這些在學理上被統稱為離婚的法律后果,又稱離婚的效力。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1離婚對當事人身份上的效力。即夫妻之間的身份關系因離婚而解除,基于夫妻身份而產生的夫妻間的人身關系也隨之消滅。這是離婚最為直接的法律后果。2離婚對當事人財產上的效力。男女因結婚而創設夫妻身份關系,在經濟生活中,亦要形成共同生活所必要的財產關系。無論是實行法定財產制或者約定財產制,夫妻間的財產關系因離婚而終止,進而發生夫妻財產的清算、共同財產的分割、共同債務的清償、經濟幫助的給付以及補償請求權等財產處理問題。3離婚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法律后果。具體包括離婚后的父母子女關系、離婚后子女的直接撫養和探視、離婚后的子女撫養教育費的承擔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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