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財產和犯罪物品兩者的區別是什么
沒收財產和沒收犯罪物品是不同的,首先,沒收財產是一種刑罰方法,而沒收犯罪物品不是刑罰方法;其次,沒收犯罪物品是沒收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和用于犯罪的物品,而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并且沒有用于犯罪的合法財產。
我國刑法典第59條規定:“沒收財產是沒有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有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據此規定,對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可以沒收一部,也可以沒收全部。至于具體沒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據犯罪分子罪行的輕重和案件的具體情況來決定。但不能沒收屬于犯罪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所謂“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所有的財產”,是指所有權明確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本人的哪一部分財產,或者犯罪分子家屬用本人勞動所得購買的歸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謂“屬于犯罪分子家屬應有的財產”,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財產中,應當歸家屬所有的那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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