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計算剝奪政治權利期限
根據主刑的不同,有以下三種方法:
一、判處死列(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的終身剝奪政治權利期限的計算從判決生效時計算;
二、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從主刑管制判決生效之日起與管制同時計算,刑法規定,管制的刑期,從管制判決生效之日計算,刑法又規定,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執行。
三、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限屆滿和判處無期徒刑減刑后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從主刑執行期限屆滿或者自假釋之日起計算。
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屆滿減為有期徒刑,刑期執行期滿后或者從假釋之日起,開始執行其人民法院剝奪政治權利的判決。如某人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在主刑執行完畢后,從監獄釋放之日起執行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的附加刑。
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活的權利。主要指選舉權、被選舉權,參加管理國家,擔任公職和享受榮譽稱號等權利。我國憲法規定,凡年滿18周歲的公民,除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者外,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國家保障人民參加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等權利。公民有言論、通信、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權利。同時規定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機關進行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如果自己不是犯了特別嚴重的錯誤的話,一般是不會剝奪自己的政治權利的,如果自己被剝奪了政治權利的話,那么在今后的人生生涯會碰到重要的瓶頸,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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