滯納-金和罰金的區別是什么
滯納-金主要是對不安規定期限依法交稅而產生的金額,而罰金則是作為犯罪人向國家繳納規定數額的刑罰方法,兩者的主體都是明顯的不同,可以根據他們的釋義來區別他們。
一、滯納-金的規定
1、滯納-金
滯納-金(Overdue?Payment)指針對不按納稅期限繳納稅款或者不按還款期限歸還貸款,按滯納天數加收滯納款項一定比例的金額,它是稅務機關或者債權人對逾期當事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
2、特點
具有法定性、強制性和懲罰性的特點。
所謂法定性,是指滯納-金是由國家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款項,個人和其他團體都無權私自設立;
強制性,是指滯納-金的征收是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
懲罰性,指的是滯納-金是對超過規定的期限繳款而采取的懲罰性的措施。?
二、罰金的規定
1、罰金
罰金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2、特征
罰金(MONETARY?FINES)具有以下特征:
(一)罰金與沒收財產一樣,都是人民法院對犯罪分子采取的強制性財產懲罰措施。
(二)按照我國刑法“罪責自負,反對株連”的原則,罰金同沒收財產一樣,也只能執行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不能執行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后有的財產。
(三)罰金的范圍只能是強制犯罪分子繳納個人所有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如果沒有錢款,可以對其擁有的合法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變賣、拍賣措施,用變賣、拍賣的錢款折抵罰金。
(四)罰金的繳納是在法院的判決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罰的執行問題。
綜合上面的介紹,滯納-金和罰金有很大的區別,罰金的對象是刑事犯罪分子。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紹后,對于滯納-金和罰金適用范圍的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網律師,他們會為你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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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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