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有案底嗎
拘役是我國主刑種類之一,只要是被判處過拘役刑罰且判決書生效的情況下,就會有犯罪記錄,即案底。
《刑法》
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無期徒刑;
(五)死刑。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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