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化離婚證據有哪些
1、電子郵件。目前,電子郵件作為證據使用在民事訴訟中已經得到確認,如我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的書面形式包括電子數據郵件形式。但在實際訴訟中,仍有當事人對其真實性提出質疑,因為電子郵件只能顯示收發方的郵箱地址,不能直接證明是由誰發出的。
2、手機短信,手機短信作為證據使用,實踐中已經逐漸得到了認可。在離婚案件中,短信被越來越多的當事人作為對方存有過錯的證據。
3、聊天記錄,網絡聊天是目前比較受歡迎的一種溝通方式,而這證據的收集相對而言難度更大。
4、錄音錄像,在離婚案件中,一方當事人經常采取錄音錄像的方式進行取證,如果確有需要,當事人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徑,比如對雙方交涉情況進行錄音,拍攝另一方在公共場所的舉動,只要是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拍錄內容連貫的材料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5、傳真,傳真件必須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才能起到證明作用。
如何采集離婚書證
婚姻一方在外遇行為突然曝光事發初期,礙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協議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虻淫亂、開房約會、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材料;供職單位發覺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為等時可能會有的處理決定文件材料;知情人或證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關事件所寫的書證材料。
看了上面的內容,我們已經知道了現代化的離婚證據,并且還知道了如何讓去搜集證據。在離婚案件中,一般出現爭執的一般都是財產分割的問題,其實,只要雙方和平解決,和平商量,如果遇到無法解決的問題,也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忙,那么問題自然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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