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損害賠償應收集哪些證據
損害賠償的證據主要包括:
1、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構成虐待罪、遺棄罪或其他關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決書。
2、左右鄰居的證詞。
3、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4、由過錯方所在的居(村)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5、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6、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鑒定書。
7、能證明一方有過錯事實或行為的照片。
8、司法行政、執法機關的相關記錄等。
現實生活當中對于家庭暴力以及虐待自己婚姻伴侶的行為社會從整體上都是非常排斥的,對于家庭暴力的情況女性不應該就這樣為了家庭的完整一直進行忍讓,就算不是想要進行離婚也建議咨詢相關專業律師幫忙維權,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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