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還賠償被害人嗎以及怎么執行
需要賠償,如果被害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并調解或判決的話,可從其個人財產中執行。
死刑犯的民事賠償該怎么執行
如果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承擔賠償責任,一般如果被告人要爭取從輕、減輕希望和受害方達成賠償諒解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法院主持調解,要求被告人方依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賠償死亡賠償金等;如果無法達成賠償諒解,法院調解不成,一般法院只判物質損失,賠償金額不高。如果另行民事訴訟,一般確定了被告人的刑事處罰后,被告人一般不愿意調解,一般法院只判物質損失,賠償金額不高。
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死刑犯人在法律上被剝奪了很多的整政治權利,以及其他的一些的權利,對于這個的規定,大家應該好好的了解,畢竟這個還是一件大事,所以大家應該仔細的斟酌一下這個東西。如果你的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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